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丽娟、孙莹)“感谢法院高效执行,为我们公司执行到位所有货款。”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企业送来“执利剑破执行坚冰,秉公心护企业长青”锦旗一面,感谢执行干警尽职尽责,保障胜诉权益及时“落地”。
近日,蕲春法院利用执行担保,暂缓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为处于经营困境中的被执行企业争取到了“缓冲”的机会,也为申请企业成功追回了59万余元货款,实现了双方企业共赢。
武汉某工程公司与湖北某工程公司因建筑材料供应合同产生纠纷,武汉某工程公司拖欠湖北某工程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59万余元,湖北某工程公司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本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然而,判决生效后,武汉某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湖北某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了全面查控并以标的额为限进行冻结,随后,便深入该被执行公司实地走访调查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经了解,该公司虽暂时陷入经营困境,但其仍具备经营生产能力。在评估过程中,该被执行企业希望解冻账户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待资金回笼再将本案履行完毕,并表示愿意提供车辆进行担保。
承办人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在取得申请企业理解的前提下,由被执行企业提供车辆作为担保,提前解冻被执行企业账户,帮助被执行企业恢复正常运营。近期,被执行企业主动联系承办人将全案59万余元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实现案结事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下一步,蕲春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适用各项执行措施,着力降低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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