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两家休闲会所的行政罚款催告书的送达公告。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盛瑭休闲会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明月港休闲会所分别于2025年01月13日和2025年2月21日因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此前分别被处罚款7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表示,涉事单位逾期未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催告。
逾期仍未履行缴纳罚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事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据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09年修正本)》第七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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