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宇)近日,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发出通知,计划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选派“科技副总”主要聚焦“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突出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兼顾农业现代种业优势特色企业。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突出服务质效,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选派人员的人事与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职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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