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徐超)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云彦出席《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推进会,听取省文旅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条例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
杨云彦强调,荆楚大遗址是荆楚文化在中华文明辉煌历史中的重要物质遗存,石家河遗址是与长江上游三星堆遗址、下游良渚遗址具有同等历史文化价值的代表性文明标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的高度,充分认识石家河遗址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要找准立法定位,借鉴良渚、三星堆遗址保护好的经验做法,以国际视野、一流标准夯实石家河遗址保护根基。要聚焦保护和发展,统筹协调好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的关系。要体现时代特色,强化社会参与和利益连接,将立法作为提高遗址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的有效手段。要加强系统集成,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宣传推介,多角度提炼石家河文明标识和建立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提高其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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