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扬)“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想想真后悔!”近日,在罗田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内,当事人方某低着头向检察官坦白。
据悉,两个月前,方某等四人因工程劳务费结算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下互相推搡殴打致两人受伤,经鉴定均达到轻伤二级。案件移送至罗田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案件因民事纠纷而起,遂将线索移交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联合调解程序。
罗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迅速介入,联合县委政法委、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检察官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询问目击者,厘清纠纷来龙去脉,确认案件情况准确无误。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向方某等人的家属进行法律教育,指出暴力维权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
一张方桌、几杯热茶,检察官与群众面对面倾听诉求;一场调解、多方联动,复杂矛盾在情理法交融中悄然化解……
四人经过从“背对背沟通”到“面对面协商”的改变,决定放下芥蒂、握手言和,四方签署调解协议后承诺不再激化矛盾。检察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从“坐堂办案”到“主动治理”,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共治”,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不仅解开了群众的“法结”,更暖热了百姓的“心结”。
下一步,罗田县检察院将持续把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融入综治中心多元解纷体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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