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扬、李青)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近日,罗田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企业的主营业务有哪些,目前经营状况如何?”“社区矫正期间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困难吗?”活动中,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联合凤山镇司法所对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人员企业进行走访。
通过实地走访企业经营场所、与涉企矫正对象开展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用工、在矫期间存在的经营性困难和法律需求等情况。同时主动“面对面”问需于企,“点对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详细解答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疏通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将企业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检察履职清单”。
在白庙河司法所,全体人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心中有戒》。影片通过真实案例,深刻剖析了社区矫正对象因漠视监管规定、再次违法犯罪而付出沉重代价的惨痛教训,直观展现了“越界必惩、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
观影结束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李青结合司法实践,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违规后果进行专题授课,把《社区矫正法》《民法典》条文变成听得懂的"家长里短",通过典型案例强调“法律底线不可试探,矫正纪律不容挑战”,警示全体矫正对象心存敬畏、严守法律,并勉励他们要珍惜机会,积极面向未来。
在交流环节,多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分享感悟。有人坦言:“今天的案例让我后背发凉,以前总觉得‘小事无所谓’,现在才明白,一次侥幸就可能毁掉所有努力。”也有人坚定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规定,踏实改造,绝不再让家人失望。”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也为社区矫正对象拧紧了法律“安全阀”,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罗田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协作,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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