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刘畊宏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被指“借债不还”:
近日,有关本公司旗下艺人刘畊宏被曝“借700万台币不还”等不实内容被广泛关注并引发热议,相关信息从标题到内容均与实际情况存在事实出入。为避免进一步舆论发酵误导公众,本公司特此声明如下:
1、相关信息内容提及的借款事宜,系艺人朋友向史金生借款,艺人并非实际借款人,艺人出于友情而作为该借款行为的担保人。在其朋友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艺人履行了担保责任进行了代还。
2、有关涉及史金生与艺人个人纠纷,案件已于2024年1月案结,双方已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事项,不存在“近日遭起诉”情形。
2、未有任何人士、主体就艺人刘畊宏被曝借700万台币事宜向艺人、艺人经纪人进行询问或求证。事件原发报道媒体《镜周刊》及其经营主体精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也从未向艺人、艺人经纪人进行询问或求证。
有关网络信息从标题到内容均有严重失实情形,已涉及侵害艺人名誉权等权利,亦侵害了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希望大家理性甄别网络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本公司友情提示广大网友在为他人做担保时一定要理性思考,了解担保风险和保证责任,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近日,刘畊宏被曝与人合作开餐饮公司,因周转不灵,曾向台湾股市大亨借了7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168万元),拖了9年未还钱。近日,刘畊宏遭起诉至法院,追讨本金及利息。

相关话题曾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
来源:荆楚网综合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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