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胖东来与“红内裤”事件博主名誉纠纷案有了结果。当天,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400000元。
5月30日,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小)”)通过其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面对镜头鞠躬:“真诚地向胖东来道歉”,承认此前未充分核实商品质量问题,表示“愿意服从法院的判决”。

在视频中她称:自己心中积累了胖东来很多美好的回忆,称自己把胖东来当成许昌的骄傲。
她说:“今年是自己的本命年,因为皮疹的病痛以及当时不稳定的情绪,在没有弄清商品质量之前,无知的把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情绪……在此向胖东来道歉,向广大网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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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起诉“红内裤”事件博主,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来源:九派新闻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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