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扬子晚报记者从被害男童家属处获悉,威海5岁男童疑被其生母和男友虐待殴打致死一案将于6月24日开庭宣判。

乐乐生前照片
此前该案一审于3月25日上午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当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据孩子爷爷郑建华向扬子晚报记者提供的检方起诉书显示,2023年11月,被告人石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被告人陈某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2024年2月19日,陈某与其丈夫离婚,儿子涵涵由陈某抚养。2024年3月22日,陈某、石某某因涵涵晚上睡觉太晚,二人商量以打的方式进行管教,石某某提出,要打就“狠狠打一顿”,陈某同意。2024年3月22日至26日,石某某和陈某多次殴打涵涵。
26日上午,涵涵死亡当天,石某某用拳头多次猛击男童胸腹部等处,并用手打、掐、抓、拧男童面部、胸腹部等处。当天10时45分,二人将涵涵送往医院,涵涵已经死亡。经鉴定,男孩系胸腹部多次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肝脏破裂及多脏器出血和血肿形成,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此前报道,3月25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被害男童生父郑先生说,他在庭上向前妻陈某发问,为什么离婚时要跟他争孩子的抚养权?为什么不阻止石某某打孩子?“陈某就只说对不起,我还问石某某为什么打自己的孩子时只打屁股,打我的孩子时用拳头往死里打,石某某当庭表示他错了。”

郑建华收藏着乐乐百日照相册
郑建华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检方庭上披露,“孩子只有35斤,但石某某练武9年,他打孩子的力度太大,力道太猛。”郑建华在庭上听检方讲述着这些,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两名被告人阐述打孩子的原因是孩子晚上七点半不睡觉,白天打孩子是因为孩子不写字。”
郑建华说,法庭上检方还公布了一则监控视频,“事发前一天,陈某和石某某去4S店买车,将孩子自己放在车里,后来孩子从车里出来哭着找妈妈。”郑建华称,他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那时候孩子的脸部就有点肿,还有很多伤痕。“庭上检方还出具了两名被告人的聊天记录显示,石某某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陈某都是赞同的,她曾表示石某某打孩子是对她和孩子负责。另据检方披露,事发当天石某某在送医路上就发现孩子已经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还说如果孩子残疾了就由他养着,如果死了他们还可以再生一个,让陈某把事情都顶下来。”
郑建华告诉记者,庭上双方还对两名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展开辩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称,事发当天陈某在医院听到医生报警,她并没有选择逃跑。被捕时,陈某把一切责任都揽到自己头上,当时警方就先将石某某释放,但过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石某某又回到公安机关,因此认为他们有自首情节。”郑建华称,检方认为被告人并不属于自首,他们说公安机关在审问石某某时,一直审到第5次,还不承认打人行为。
据郑建华介绍,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但在法庭上,陈某不承认自己参与打孩子,强调自己是以教育孩子为主,把责任往石某某身上推,说主要是让石某某去打孩子。“陈某也在庭上承认,当时已经发现他们的行为超出管教孩子的范围,但是没有制止。石某某则在庭上对打孩子的事情供认不讳。”
郑建华称,在最后陈述部分,石某某只说了一句对不起孩子。“陈某则是对着一张纸,哭着表达了对孩子的忏悔,表示对不起孩子,都是因为她才导致孩子被打死。希望法院判处她死刑,如果不判她死刑,就让她早一点出去补偿。”
郑建华说,最后陈某在被带出去的时候,还在骂石某某“畜生”,称石某某骗了她,石某某没有回应。“因为在庭上检方披露,石某某在外面同时有着三四位交往对象。”郑建华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庭审最后,检方确定陈某为故意伤害罪,石某某为故意杀人罪,但并未给出具体量刑建议,“我的律师则认为陈某应判处无期徒刑,石某某应判处死刑。”
来源:扬子晚报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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