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实习生潘雅芳、黎霞)6月中旬,武汉市发布公告,积极推广“拨转股”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进程,有效分散投资风险。
“拨转股”是指先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助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进行“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等项目承担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再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的原则逐步退出。在现行体制下,这种模式最大限度保障了成果转化过程中宽容失败原则的落实,也最大限度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武创院、东湖高新区、洪山区、江汉区、江岸区等开展了“拨转股”试点。武汉市正在全市其他区积极推广“拨转股”模式,加强武创院及各区间工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认、项目共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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