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通讯员尹君、张国庆)6月20日上午,黄石法院集中公开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惩处7名毒品犯罪分子。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由黄石中院统一部署,主会场设在大冶法院,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与阳新县法院、黄石港区法院同步开展。100余人参加旁听。
上午9时40分,大冶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柯某、冯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公开宣判。2020年至2022年间,柯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达22.05克。冯某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情节严重。结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大冶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阳新法院、黄石港区法院对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2025年以来,黄石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5件,判处罪犯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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