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7月9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关于媒体报道“我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事故”一事,现就相关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3月31日4时29分,在该市雁塔区某段,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姬某(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非民警)停放于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碰撞,致罗某某受伤,后经过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警后,交管雁塔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及时送达罗某某家属和姬某,同时将事故情况通报姬某所在单位。
罗某某家属接到认定书后提出异议,并于6月9日向该支队提交复核申请。6月30日该支队经复核,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目前,我支队已安排事故大队、法宣大队介入调查认定工作,并将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点左右,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路段发生一起事故。32岁的厨师罗某远从家中离开前往工作的餐饮店。4点40分左右,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经过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电子西街路段时,撞上了一辆停放在主干道上的黑色汽车。事发时,这辆汽车在此处已经停放了近8小时。

事故发生后,陕西立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事故发生时,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的时速约为36km,虽然佩戴了头盔且没有超速,但这场事故还是导致了罗某远的伤情严重,碰撞倒地,经兵器工业总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来源:北京日报、新黄河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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