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开悬赏公告,征集张双喜可供执行20余万元财产线索。以下为详情↓↓↓

紫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子卿与被执行人张双喜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双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子卿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张双喜,女,1996年1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紫阳县焕古镇春堰村八组。
公民身份号码:61242519960120****
执行标的
人民币204,391.4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执行到位数的20%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举报方式
悬赏公告发布后,相关人员向法院提供线索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的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紫阳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联 系 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915-4418155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725399)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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