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
通讯员 杜少华 樊云云 关洪磊
近年来,潜江小龙虾产业蓬勃发展,“潜江龙虾”成为金字招牌。7月16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辉在发布会上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处理涉“虾”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构建涉“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工作机制。2024年,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涉“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工作机制的意见》,将司法职能与各部门专业优势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涉“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推动涉“虾”纠纷诉源治理。在立案后先行调解阶段,力争低成本、高效、实质解纷。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失信惩戒制度。市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协作,严格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在小龙虾产业中实施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相关从业人员,纳入失信名单管理,限制其继续从事小龙虾产业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小龙虾市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以“司法建议”助力虾稻品牌做优做强。市人民法院深入研究近年来审理的涉虾稻产业有关买卖、销售、加工、用工等高发易发法律风险,结合走访调研中企业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向潜江市虾稻大米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协会高度重视,针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认真讨论梳理,并就如何结合行业实际认真落实司法建议进行了相关安排,要求会员单位在合同订立、企业用工等方面排查整改法律风险,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探索“要素式庭审”“示范诉讼+”审判模式。在熊口镇赵脑村虾稻共作示范基地开展“示范诉讼+司法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庭审,示范引导化解同类矛盾纠纷27起。同时,量身打造涵盖小龙虾养殖、交易、物流、劳务等领域特色普法活动,制作、发放极具特色的《涉小龙虾案件风险防范手册》,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法治夜校”等系列法治宣传,切实帮助虾农、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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