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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据局举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10:5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王艳梅 通讯员刘运宏 王彦)7月23日,湖北省数据局举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务院令第809号)宣贯培训会。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森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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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培训会现场

培训会聚焦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务数据依法依规高效共享,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孟庆国教授授课,并围绕我省政务数据共享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操培训。

据了解,《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为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对政务数据共享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如明确各政府部门要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制度和牵头机构;确定数据目录编制、更新流程和时限要求;上级政府部门要按照下级部门履职需要回流数据,不得设置额外的限制条件等。

会议指出,《条例》对健全政务数据管理法律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具有重要推进作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要做好学习培训、明确责任机构、清理修订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条件等准备工作;要夯实基础工作,统一全量编制目录,加强数据资源全流程管理,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要加强监督检查,自8月1日起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统筹推进数据治理攻坚、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将《条例》落实与数据治理攻坚、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有序推进。

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州数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大数据集团、省楚天云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责任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