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区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1.陈刚,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4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洪忠彪,重庆市武隆区示范幼儿园专职副书记,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田小龙,中共党员,重庆市武隆区教师进修学校八级职员,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万进,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银厂村党支部书记,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称,区纪委监委多次通过印发专项工作通知、通报典型案例、组织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等方式,反复重申“酒后禁驾”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安局建立纪警协同联动查处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也暴露出个别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
全区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也是严肃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摒弃“下班不归管”“偶尔不碍事”等错误思想,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时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实把铁规铁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来源:政事儿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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