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金春)“我告诉别人自己是消防员,有内部渠道可以办消防资格证,还编造车祸等理由找别人骗钱……”近日,经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万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2022年9月,在药店工作的小芳(化名)认识了自称消防员的“徐某”,二人加上微信。一日,“徐某”主动找上小芳,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办理消防资格证,自己能内部操作,有证之后可以挂靠公司每月拿工资。出于对消防员职业身份的信任,小芳同意找其办理消防证。后“徐某”陆续以报名费、社保费、路费等各种办证名目向小芳索要钱款。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芳一直没有拿到证件,逐渐产生怀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徐某”的伪装被揭开:其真实姓名为万某,并未从事消防工作。万某曾在宜都某地从事保安队长的工作,学习过基本的消防知识。2022年下半年,失业的万某没有了生活来源,动起了“歪脑筋”,想起了之前游戏网友“传授”的“赚钱好方法”——通过冒充消防员代办资格证骗钱。
“第一次骗人的时候,别人很容易就把钱给我了,所以后来找的一些工作我就越来越看不上,一心就想通过诈骗搞钱。”尝到甜头之后,万某开始积极在各个社交软件通过“打招呼”认识陌生人,包装自己的“消防员”身份。成功获取对方信任后,万某以代办消防资格证的名义诈骗多人,期间还虚构酒驾出车祸、入院治疗等理由向被害人借款,诈骗所得钱款被其挥霍一空。
经宜都市检察院审查后认定,万某在2022年9月至2024年10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小芳等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消防员致力于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绝不会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如遇此类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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