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杨建峰
近日,在荆州市石首市综治中心道路交通纠纷调解室,东升镇刘女士向市矛调中心递交了申请材料。一周内,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在市综治中心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两个月前,七旬老人周某驾驶人力三轮车被后方驾驶小型轿车的成某追尾撞下了堤坡。事发后,交警现场勘验、调查,判定成某全责。
此次事故造成周某多处受伤,头部缝合20余针,肋骨断裂1根,在市人民医院住院长达19天。期间,肇事者拒不露面,伤者家属一路维权身心俱疲。
矛调中心了解情况后,一是耐心细致地向伤者家属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市矛调中心负责人李新红与“交调委”调解员李俊陪同家属到市人民医院伤残鉴定室咨询能否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三是多次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一道上门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确定该伤者虽年事已高,但仍以务农为生活来源;四是向肇事者阐明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使其在道义上给予伤者适当的补偿。经过多轮调解沟通、释理析法,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在综治中心郑重签下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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