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将于9月15日实施,其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网传消息称出租屋备案意味着将会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房东税”将随着条例落地正式开征。
成都税务辟谣称,出租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针对房租收入的税收一直存在,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话,涉及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很多城市征收时会打包以综合税率征收。
来源:南方日报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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