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8月18日通报,8月17日,部分媒体在网上发布或转发“小米汽车撞死人”相关信息,引发了相关舆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2月11日13时53分,王某驾驶小米牌小型轿车(车内1人)沿临颍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驶入道路左侧(北半幅),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车内6人)发生碰撞,造成4死2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对王某依法进行逮捕。目前,县人民法院正在依法进行审理。
针对网传“王某驾驶小米轿车撞死人事件开庭审理时,对方竟然还开出贫困户证明”一事。经查,王某为临颍县瓦店镇十里村人,在开庭前夕,王某母亲主动联系该村支部书记李某,要求为王某开具在村里生活期间表现良好的证明。村支部书记李某碍于情面,开具了证明一份,该证明并非贫困证明,仅表述了王某一贯表现及其“家庭经济一般,事故发生后为赔偿受害人已倾尽全力,现家庭经济困难”,并非网络传播的“贫困户”证明。同时,针对村支部书记李某私自开具证明一事,瓦店镇党委于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村支部书记李某在没有充分了解证明用途的前提下,开具了部分内容不属于村两委事务的证明,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感谢大家关注监督,临颍县将依法依规推进案件的处理。
来源: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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