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朱向洲)盗窃工厂电缆线销赃获利,虽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却因在取保候审期间两次赌博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判处实刑。近日,经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曹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4年2月的一个夜晚,曹某某趁过年期间公司放假没人,使用断线钳将车间内三根共计108米电缆线剪断,后驾车将电缆线运回自己屋中藏匿。次日,曹某某将其中45米电缆线剥皮后将铜线销赃获利1750元。
“之前厂里被盗没有查出来是谁偷的,我觉得我去偷应该也不会被发现。”曹某某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主动赔偿公司1.5万元,公司对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经认定,被盗108米电缆认定价格为6879元。
另查明,曹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先后两次因赌博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宜都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曹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违法被行政处罚,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以曹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实刑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曹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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