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洲、周云)据“洪山大学之城”微信公众号消息,按照洪山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于近日全部完成。8月13日至19日,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采取“一对一”和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4家区直单位、1个街道、66个社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26家区级牵头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从巡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基层治理效能有待提升;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工作作风不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整改的韧性不足;有的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不足,整治成效有待提升。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正视问题、揽镜自照,端正态度、真改实改,切实将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相关单位要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措施,切实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作用,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目标。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长期任务、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思维、久久为功。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深入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同类问题,开展排查整治,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对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推动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实效。
洪山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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