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竞恒、通讯员易家帅)“当天刚买的新车,就想在路上试试性能。”9月10日,武汉汉阳交警依法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事件源于9月8日,有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在连通港路与四新南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无视红灯,频繁变道、“蛇行”于机动车道中,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

接到线索后,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指挥室迅速将警情推送至八中队。中队长姚闯立即组织视频专班开展核查,通过联系视频拍摄人了解详细情况,并调取连通港路沿线视频资料,逐步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信息。
10日上午,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胡涛电话传唤驾驶人刘某接受调查。面对视频证据,刘某承认,因当日新购电动自行车,见路面“车少路宽”,便心存侥幸,测试车辆性能,做出了视频里的危险行为。
“道路不是试车场,骑行非机动车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民警对刘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危害。刘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最终,刘某因同时构成“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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