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郭奕)什么是预制菜?这场“预制菜”之争将会如何落幕?极目新闻记者请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进行了解读。
焦点1:预制菜有无国家标准?
林小明:2024年3月,六部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预制菜是指菜肴的制作方式和过程,应符合一般非预制菜肴的标准。预制菜本身并没有低于正常菜品的要求。
马俊哲:目前判定预制菜的正式国标还没出来。上述文件是国务院部门的通知文件,并非国标。预制菜本身不包含褒贬义,所以叫预制菜不一定是诋毁。
焦点2:餐馆使用预制菜,是否须提前告知消费者?
林小明:上述《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若相关餐饮店使用预制菜,应提前告知或向消费者明示,否则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马俊哲: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餐厅必须告知顾客哪些是预制菜。但如果餐馆标榜自己是现场炒制的,而事实上只是普通加热一下,则属于欺骗消费者。
焦点3:西贝公开了罗永浩当天所吃13道菜的菜单,是否涉嫌侵权?
林小明:若罗永浩并不愿他人知晓其就餐的私密活动,或其消费的菜品的品种和价格等私密信息,那么西贝方面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且属于不专业的行为。
马俊哲:因为店家和罗永浩有纠纷,由于公众会识别出“罗永浩菜单”和名人罗永浩本人的关联性,店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推出该菜单且获利,会侵害其姓名权。
焦点4:西贝可能会以什么名义来起诉罗永浩?
林小明:若罗永浩所述“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是其信口胡诌,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罗永浩可能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马俊哲:西贝大概率会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罗永浩。
焦点5:罗永浩败诉的话,需要赔偿还是道歉?
林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罗永浩败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甚至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责任。
马俊哲:如果罗永浩败诉,一般需要做以下行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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