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安中院”消息,“山东入室抢婴案”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最高被判死缓。
此前报道,2006年12月的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从袁某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以28600元转手卖掉。小姜在2024年与家人相认,母子分离17年。
9月18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和律师处获悉,9月19日上午,山东入室抢婴案将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受害者姜甲儒的母亲乔女士明确表示,诉求就是判被告死刑,如果没有死刑将继续上诉。
山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2006年11月,被告人曾某孩得知一对夫妇想抱养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遂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男孩。
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袁某贵,并让袁某贵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许诺给予其好处。袁某贵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为吕某东提供同村的姜某金家有二胎男孩、男孩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带吕某东到姜某金家附近踩点。
姜甲儒(右一)与母亲 视频截图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从济宁汶上县打出租车来到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姜某金家,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金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三人离开。
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卖给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瓜分。刘某强、苏某娥夫妇给被害人姜甲儒取名刘某正并落户济宁市任城区。
经鉴定,姜先生、乔女士是刘某正的生物学父母亲。记者了解到,2024年1月,乔女士经历多年寻亲,终于找到儿子,抢婴案导致母子分别17年。
9月18日,受害者姜甲儒和家属接受第一现场记者采访,姜甲儒的母亲乔女士表示,此前一审开庭时,儿子主动要求上庭,他想去看看这4个恶魔人贩子,并在庭上对着被告人发言。乔女士称,很为儿子感到骄傲。
姜甲儒表示,得知小时候被拐卖时他们明显有分工,一人负责抱走小姜,一人负责控制他的奶奶,证明他们有预谋。在一审开庭时看到被告死不认账,让他无法接受。
乔女士向记者介绍,嫌疑人翻墙入室,把老人打伤,把孩子抢走,性质非常恶劣。乔女士说,这个事后,村里的人都很恐慌。“一直到好几年大家都很恐惧。很多父母都从外地回来,不敢再出去打工,在家里保护自己的孩子。”此外,很多人第一时间加固门窗,还有人带孩子远走。
乔女士表示,希望4个犯罪嫌疑人都能判死刑,“很多人担心我的身体,撑不住也要撑,我等的就是这一天,只有他们判死刑,我才对得起我自己、我的孩子和去世的爷爷。孩子担心我会晕倒,我说我会随身带着药,绝不会让自己倒下去。”
来源:央视新闻、锦观新闻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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