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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质讲堂第20期:9月1日起,“小电驴”有了新国标!这些变化要了解!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17:2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薛培恺 通讯员刘书恒)小质讲堂,让质量科普流行起来!欢迎大家收看本期节目,我是集颜值与才华于一身的湖北省质检院检验员小质。2025年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正式实施。新国标有哪些变化?生产和选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小质就来跟大家聊一聊。

一、新标准都有哪些变化?

1.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2.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3.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4.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5.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6.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8.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9.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10.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11.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规范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

1.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025年8月31日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旧标准或新标准组织生产;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符合新版国标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需满足新版国标各项规定。

2.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严把进货关,核对CCC证书及合格证,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信息,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可溯源。

(二)消费者选购与使用

1.选购提示

选择正规商家,认准CCC标志;核对车辆铭牌与合格证参数是否一致,拒绝非法改装;留存购物凭证,积极参与以旧换新。

2.使用常识

使用前阅读产品说明书,按要求使用和保养;使用原装充电器和电池在专用充电区域进行充电,禁止飞线充电,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规范充电操作,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再充电;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状态,长期闲置时,建议定期对电池充电。

不过大家放心哦,已经购买的旧车不会被强制淘汰,您可以继续使用或以旧换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规范用车,平安同行,我们下期再见!


【责任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