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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12:0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慧敏 周璐)10月29日,荆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供图

据介绍,目前,荆门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24.8,“上下楼难”成为民生痛点。条例先后经市人大常委会两轮审议、公开征集意见230条,省人大常委会7月31日全票批准,旨在以立法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为加装电梯提供全流程法治保障。条例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主体是全体同意加装的业主,负责委托设计施工、采购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事项。

为优化审批流程、避免群众来回跑,条例规定一户申请即可启动,由县级住建部门牵头统一受理加装申请,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查并出具意见。

针对业主之间意见分歧常常导致推进困难、后续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等问题,该条例明确了争议解决机制,畅通少数异议业主维权渠道。

针对加装成本高、运维难度大等问题,条例对管线迁改、成片加装和统一维保等也作出制度安排。

条例规定,加装电梯位置的选择和设计,应充分考虑交通流线、消防通道、应急救援、上下管线、居民私密性等因素,并避免对相邻楼栋住户造成影响;还要求同一居住区内加装电梯建筑风格宜保持一致,并与原有建筑风格和居住区环境相协调。

另外,荆门市还配套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分类细化了加装电梯管控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确了加装电梯结构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电梯设备安全施工等底线性技术标准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