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迩
11月7日上午,山东莱芜“46岁女子出租屋内遭男友持刀杀害”案在当地开庭审理。当日中午,旁听人员走出法庭。旁听人员、被害人的表哥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庭未宣判。

李先生说,被告人裴某某没有向家属道歉,在庭上表示认罪。对于民事赔偿,被告人称其有工程款等资金进行赔偿。
对此,被告人的弟弟申先生说将撤回民事赔偿诉讼,“一分钱不要”,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
根据检方起诉书,2025年4月11日晚7时许,裴某某和申女士二人自天津返回至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下水河村的租房处,因琐事于客厅内发生争执,被告人裴某某用水果刀捅刺被害人申女士数刀,致其受伤,申女士抢夺该水果刀时,二人手部分别受伤。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申女士系右胸部锐器创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右侧血气胸加速其死亡过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