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费世豪、夏海燕)“王婆婆,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刻木观石碑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啦!”11月7日,公安县新闻网官方发布了新发现55处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得知消息后,公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第一时间将喜讯告知刻木观义务管理人王婆婆。
今年6月初,公安县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古迹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章田寺乡刻木村有一座年久失修的庙观。干警与村干部实地走访时,遇到正在打扫卫生的王婆婆。“她是刻木观的义务管理人,一直自发照料庙观。”村干部介绍道。

通过交谈,干警了解到,这座庙观名为“刻木观”,供奉“刻木娘娘”。相传东汉时期,丁兰因忏悔失母之痛,将母亲自尽处的树干刻像供奉,以表孝心。南宋景定年间,当地百姓为弘扬孝道,在淤泥湖畔建起刻木观,告诫后人“子欲养而亲不待”。如今的庙观为上世纪八十年代重建,其中的石碑系清中期遗物,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
但检察院调取资料发现,该石碑并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名录。面对文物缺乏保护、义务管理人年事已高等现实困境,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开展论证,并推动建立文物保护“前置机制”,把文物保护关口从“事后抢救”提前到“事前看护”。
6月23日,承办检察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就石碑后续保护及认定工作进行磋商,就石碑的认定及保护工作形成共识。7月21日,相关部门回复称,已派县文物专家实地调查评估,确认石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并将采集完善的信息录入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并委托刻木村村委会和刻木观有关人员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看管和保护。
“‘刻木娘娘’的故事从东汉流传至今,孝文化传承千年,石碑作为文化的传承载体,是记载人类文明记忆的固态史书,走过历史长河,跨越百年,让‘尽孝须当趁早时’的孝道文化有了具象化表达。”公安县检察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
前不久,该院干警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回头看”,观内打扫得干干净净,当地村委已安排专人值守,负责文物日常保护和庙观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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