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杨李君)没有开庭的庄严仪式,没有“唇枪舌剑的”辩论,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交接仪式”。
11月11日,湖北阳新县人民法庭新港法庭办案法官袁满公布了一桩案情:在法官的现场监督下,一个财产纠纷案件得以当时化解,当时执行,避免了一桩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案件,为高效务实创新调解写下了一个生动注脚。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一次约定不明的“微信沟通”。费某在其父亲去世后继承房产,与承租经营农庄的曹某协商退租。虽然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对屋内物品的具体腾退时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如果走常规程序,判决容易,但执行可能会是个‘老大难’。为避免出现‘判而难执’的困境,必须将审判和执行同时进行。”袁满说。
袁满决定转变思路,将调解重心从“纸上协议”转向“现场履行”。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庭将调解现场直接设在涉案房屋内。
“这个柜子请小心搬运。”
“这套桌椅已经清点完毕。”
执法记录仪的红色指示灯静静闪烁着。
被告曹某在法官的见证下,将屋内的桌椅、厨具等物品一件件搬上货车。每搬出一件,原告费某便上前仔细核对,双方在物品清单上共同确认、登记造册。
法官不时轻声提醒,确保整个流程井然有序。现场气氛不见对抗,更像是一场在司法监督下的特殊“交接仪式”。
随着最后一件物品搬离,大家都长舒一口气,房屋腾退当场履行完毕,曹某依约履行了义务,费某的心结也随之解开,主动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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