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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个快递赚50元? 3人“代取销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08:0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余小娟)“取一个快递赚50元,轻松日入数百元”——这样的“高薪兼职”背后,藏着电信网络诈骗的黑色陷阱。近日,由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孙某、樊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宣判,三名为诈骗分子代取、销赃涉案手机的“取件团”均获刑罚。

11月1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月,郭某被招工微信群中的“高薪取件”广告吸引。与网名为“小虎”的上线联系后,他得知工作只需用指定手机号和取件码收取包裹,然后根据指令将包裹内的全新品牌手机送至产品回收店变现,将赃款交给上线,就能获得高额报酬。明知所取物品可能是违法所得,郭某仍邀约孙某一同参与。当月,二人佩戴口罩,在多个小区通过提供收货码的方式,先后从快递员手中收取8台手机。随后,孙某联系从事手机生意的樊某,樊某同样明知手机来源可疑,仍为牟取非法利益,以7万余元的价格将手机转售他人。

经查,这些手机均是诈骗分子用受害人血汗钱购买的赃物。郭某、孙某、樊某的“代取+销赃”行为,帮助诈骗团伙完成“资金—赃物—现金”的洗白流程,成为诈骗犯罪得逞的关键一环。案发后,三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最终取得涉诈案被害人谅解。

西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郭某、孙某、樊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代为取件、转移并销售,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处郭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孙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樊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