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金康 通讯员 章雨)11月14日下午,鄂州市召开《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欣就记者提问,进行了详细回答。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欣回答记者提问。通讯员 供图
李欣表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推动扬尘防治从零散化向系统化转变。首先强化法治思维,构建以《条例》为核心的配套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工作规程、细化监管标准、健全考核机制,培育干部职工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法规要求落地见效。
事前预防环节严格把关,压实各方责任。所有报建项目须单独列支、足额计取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杜绝资金不足导致的环保缺位;将扬尘防治方案列为日常监管必查项,不合格项目一律督促整改;要求市政工地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公众参与机制。
日常监管精准发力,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土方开挖、拆除、运输等关键环节,督促围挡设置、物料覆盖等硬性措施落实。
同时,针对市政道路、管网改造等线性工程,推行分段作业、快速回填,减少裸露时间;对违规行为坚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停工处罚。
李欣说,我们将以“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力度,让每个市政工地、城市更新项目都成为绿色发展的窗口,让市民切实感受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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