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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24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欧阳易佳)为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以“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保障安全”为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基准站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对观测环境、地质构造、安全防护等条件进行评估;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细化了基准站备案相关规定,要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多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且跨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应当向自然资源部备案。备案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涉密信息管理要求提交。

此外,《办法》明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对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使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数据安全保密责任进行了规定,要求上述单位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依法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密措施等,对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的数据进行全流程数据安全保护。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还应当定期对数据安全开展风险评估,提供涉密数据时应当按照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为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建设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相关数据产权登记、流通交易等活动。

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做好配套政策供给。一是制定基准站数据共享相关文件。结合国家“数据二十条”等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授权运营的原则和实施路径,推动基准站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二是制定基准站建设布局规划。以“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为基础框架,充分考虑其他行业企业已建的基准站,科学规划基准站建设布局。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基准站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文件。以全国基准站安全摸底检查成果为基础,制定涵盖基准站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四是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基准站网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基准站的安全管理技术要求,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