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吴良志。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际凯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和检察院履行职能、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介绍了3起湖北法院通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
在某县人民检察院诉县水利和湖泊局不履行水土流失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湖北法院除了以判决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还持续做好后续工作,在司法与行政互动中搭建了一个良性平台,赋予司法服务生态农业和乡村振兴的新内涵,实现生态红利的释放和可持续发展。
某合作社立足董和碧珍茶荣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优势,规范新增开发80亩茶园,带动了周边两百多名农户增收超过百万,“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形象呈现,一片小小的“绿叶子”,真正变成了富民兴村的“金叶子”。
在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某集团湖北公司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公司超审批建设的行为导致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直到生态修复完成期间都存在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损失。
“这种损失‘看不见’‘摸不着’,应当如何量化,如何弥补?”吴良志介绍,湖北法院创新引入“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引导企业购买等值“林业碳票”来履行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把森林的固碳释氧功能量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市场资产,让“绿水青山”有了实实在在的“价格”。
目前,仅在湖北宜昌地区,这一模式已成功用于33起涉林案件,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林业碳票46单,累计碳减排量达到10231吨,价值92.079万元。
在曹某、陈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被告人在武汉市江夏区灵山村假借修复的名义,实际进行盗采矿石行为,给当地的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行为的同时,还联合多部门积极推行了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导入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把生态修复和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
如今,原来受损的矿区已经变成集生态、旅游、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性景区,林木碳储量明显提升,每年吸引游客量超2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800万元。
“这3起案例分别来自湖北民事、行政、刑事不同审判领域,全面呈现了以生态农业、生态金融、生态旅游为代表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勾勒出湖北法院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吴良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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