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南湖人民法庭有间“蒜鸟”调解室 8个月让500多件纠纷“算了算了”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3日08:3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法官调解纠纷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摄

“蒜鸟”工作室的宣传墙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占泺涵

当一只绿色玩偶用武汉方言说出“蒜鸟蒜鸟,都不容易”,你能想象这是在法院调解室里发生的场景吗?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南湖法庭”)有一间名为“蒜鸟”的调解室,迅速引发广泛关注。11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实地探访该法庭,一进门便看到了这间特色调解室——墙上绘有两只可爱的“蒜鸟”,氛围轻松亲切。

“蒜鸟”一词源于武汉方言,意为“算了”,常用于劝和、化解矛盾,网友二创衍生了“蒜鸟”文创玩偶,被网友称为“和平鸟”。今年三月,南湖法庭巧妙借助这一方言热梗,打造出“蒜鸟调解室”,旨在以轻松亲切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沟通,推动纠纷高效化解。据庭长杨洁介绍,“蒜鸟”工作室目前有4名法官作为主要成员,自成立以来,该调解室已成功处理案件500余件,成为基层矛盾化解的一张“温情名片”。

两小伙因租金剑拔弩张“蒜鸟”玩偶打破僵局

当调解室刚刚成立不久,商户王先生就带着一纸诉状找上门来。他将房东陈先生告上法庭,起因是王先生从陈先生手中转租了部分场地用于教育培训,却因陈先生未按时向楼栋管理方缴纳房租,导致管理方要求王先生立即搬离。

陈先生收到诉状后情绪激动,认为王先生不该直接起诉,更提及王先生曾带人到他的其他经营场地闹事,严重干扰正常运营,因此他也坚决要反诉王先生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曹云扬在审查材料时发现双方诉状均存在表述问题,便先指导他们修改完善。沟通中,她了解到两人都是“95后”创业者,于是建议他们尝试调解,以节约时间和诉讼成本。然而每次见面,两人都争执不下,气氛剑拔弩张。

曹云扬没有放弃。她依据证据帮双方逐条分析利弊、计算得失,并说明判决可能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引导他们认识到协商才是最优解。渐渐地,两人态度有所松动,但仍不愿坐在一起沟通。

“当时看他们都很年轻,我们就往两人手里各塞了一只‘蒜鸟’玩偶。”曹云扬回忆道。当玩偶发出充满童趣的“蒜鸟蒜鸟”后,紧张场面瞬间被打破,双方表情明显缓和。最终,在曹云扬的引导下,王先生与陈先生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曹云扬介绍,“蒜鸟工作室”中常备有“蒜鸟”玩偶。很多当事人在听懂法理之后,其实“只差一个台阶”。适时请出“蒜鸟”,借助这个轻松的热梗,往往能打破僵局,让调解水到渠成。

尽责调解化解拆迁款纠纷 当事人送来“蒜鸟”锦旗

今年9月,武汉市民丁先生将一面印有“尽责调解化干戈,‘蒜鸟’理念促和睦”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南湖法庭曹云扬手中,为一场持续多年的房屋拆迁利益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源于一栋四层楼房的拆迁补偿争议。2005年,徐女士将自建房屋的三楼以上卖给了丁先生,并约定若未来拆迁,相关利益归丁先生所有。2022年,该房屋面临拆迁,丁先生与拆迁单位达成补偿协议,金额达120余万元。然而,徐女士对此提出异议,主张全部拆迁款应归其所有。2023年,丁先生起诉徐女士,请求确认原协议有效,但因房屋土地性质问题,丁先生败诉。

今年3月,丁先生再次起诉,要求徐女士返还其应得的拆迁利益。案件由南湖法庭“蒜鸟”调解室承办。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坦诚沟通,法官则围绕法律与情理展开释法说理,指出徐女士在明知合同存在履行障碍的情况下仍签署协议,构成信赖利益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经多次沟通,徐女士同意调解,但双方在金额上仍存分歧。经过多轮协商,才初步达成意向。

然而,在款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上双方出现了分歧:卖方要求先解封再付款,买方则担心解封后卖方会转移财产。双方互不信任,已谈好的调解协议面临“搁浅”风险。

面对这一困境,庭长杨洁、法官曹云扬与该院执行局协调,创新采用诉讼中直接扣划被保全资金以履行调解协议的方式,成功打破僵局。该案也成为该院首例采取此类方式的案件。9月27日,丁先生顺利收到款项,纠纷彻底化解。

“蒜鸟”绝不是“和稀泥” 而是让矛盾在源头化解

“蒜鸟”调解室的影响力,也逐步从法庭内延伸至社区中。今年8月,洪山街道向法庭求助一桩棘手的房屋纠纷。一位居民与父亲生前的债权人因一套自建房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债权人称该居民父亲曾以房抵债并签有买卖合同,该居民则主张房屋是父亲所赠,只是未及时办证。由于居民的父亲已故,事实难以还原,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并报警,矛盾持续升级,甚至影响到其他住户。

当天调解现场气氛一度“火热”,两方家人对峙,情绪激动。副庭长成婧文和法官助理李光辉花了一上午倾听双方陈述,现场梳理证据、解读协议、释法说理,并提示判决可能带来的风险,建议他们协商寻求更稳妥的解决方案。在成婧文看来,作为基层法庭,提前介入调解能将矛盾化解于未然,避免最终对簿公堂。“而法官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让双方‘蒜鸟’,当事人也更愿意听。”成婧文笑道。

庭长杨洁表示,调解的初衷并非简单结案,而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愿意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避免当事人带着一纸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甚至激化矛盾。”她强调,“蒜鸟”调解室始终将调解理念贯穿于诉讼全程,力求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蒜鸟”调解室以地方文化符号为纽带,塑造“听得到乡音、信得过法庭”的司法形象,推动当事人从“不愿让步”到“自愿和解”。它绝不是“和稀泥”,而是以法律为尺度、以情理为纽带,在法治框架内达成最大共识,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法院的意见具有更高的专业度,有法院的同志参与调解,确实更好地起到了‘降火降温’的效果。”洪山街道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文涉案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