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8时30分许,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南阳市中级人民发院,二审开庭审理反串网红“罗大美”(尚某锋)遇害案。
12月4日,“罗大美”家属向澎湃新闻介绍,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全部上诉。他们能接受主犯余金生死刑,沙玉姣死缓,但认为,判处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太轻,杨某也应被认定为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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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晚,“网红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受害人亲属再度发声,称一审的三名被告均提起上诉,其中主犯余金生辩称自己罪不至死。
11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但开庭时间和地点未定。
10月24日,“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迎来一审宣判。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表示,他们家属看到了三名被告递交的上诉状,但从上诉状的内容来看,见不到三名被告有丝毫的认罪悔罪,对方只是极力地狡辩,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
网红“罗大美”被害,凶手余金生被判死刑
来源:澎湃新闻、极目新闻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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