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田然)12月2日,一场聚焦强迫劳动案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公开听证会,在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委会举行。

听证会围绕是否就案件中发现的弱势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及行政监管缺失问题,向涉案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展开,由蕲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升平主持,邀请来自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巡察办的3名听证员和1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全国人大代表、九棵松村党委书记董振兴应邀参加活动。
一起强迫劳动案背后的检察考量
今年10月,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强迫劳动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初步研判认为,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某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基于在办案中发现的这些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特别是残障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以及行政监管缺位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该院经研究,拟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涉事企业及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此督促企业合法经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检察建议的精准性与必要性,决定召开此次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开到基层一线
如何更直接倾听一线声音,让公开听证会不仅限于听证,更是成为一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检察机关决定把听证会开到基层一线,20余名村民代表现场旁听。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砖厂在保障残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行政机关监管履职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拟制发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
“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深挖系统性侵害隐患,以检察建议为载体推动源头防控,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听证员童利华表示。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人民监督员汤超是一名律师,他结合《残疾人保障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说道。
“案件暴露出监管部门存在执法盲区,在日常监管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位,期望通过此次听证推动监管责任刚性落实,构建起‘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的长效机制。同时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在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基础之上。只有转变观念,将保障劳动者权益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才能在依法经营的轨道上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双赢。”董振兴代表指出了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并从提升监管责任刚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
三名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落实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的重要举措。拟制发的检察建议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针对性强,对于堵塞监管漏洞、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升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涉案企业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各方回应与法治承诺
面对检察机关查明的问题和听证员们的意见,涉案企业法人代表当场表示深刻反思与诚恳接受。“我们已经进行初步整改,并深刻认识到,企业追求效益决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残障劳动者权益为代价。后续我们一定虚心接受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加强全员法治教育学习,依法依规用工,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出席听证会并表态:“这起案件确实暴露了我们日常监管中存在盲区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已对案涉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限期整改指令。同时,我局联合公安、残联、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后续将加强对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管和排查,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履职尽责,守住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底线,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是否同意对行政机关和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既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主动作为。”结合听证员意见,蒋升平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希望通过这份检察建议,推动社会各界形成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合力,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每一名群众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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