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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金换U”获利6.5万元 三人转移非法资金172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7日08:4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罗鹏 实习生陈茜)U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常被不法分子用于转移非法资金。这不,有人通过“现金换U”,一周内帮上线转移非法资金172万元,获取提成6.5万元,因此被判刑。

12月5日,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公众务必警惕任何要求线下现金交易、虚拟货币兑换的“高薪兼职”,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2月,无业的肖某在某境外社交软件了解到,有兑换U币的“生意”可以赚钱。只需向平台缴纳U币并提供保证,并按指定地址找到客户,当面取走客户的现金,再将现金换购U币转到指定账户,即可获得不菲的报酬。

赚钱心切的肖某心动不已,随即缴纳保证金开始“接单”,但感觉当面交接大量现金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为求保险,他决定躲在幕后。今年1月,他联系高中同学杨某、朋友欧阳某,让两人负责现场取现,获利按比例分成。

“只要听指令就行,其他不用管。如果有警察问,自己编编故事就圆过去了。”肖某向杨某、欧阳某传授话术,还要求两人取现时戴上帽子、口罩遮住面容,尽量在偏僻空旷的场地交易,注意躲避摄像头,现场少作交谈等,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今年1月9日,杨某、欧阳某根据肖某指示,从省外开车前往宜昌市,用化名的社交账号联系客户陈某,确认见面时间、地点,当场交易现金55万元,换成U币后转到陈某的账户。

接下来的几天里,杨某、欧阳某通过自驾、坐飞机等方式辗转多省,又完成了几单“生意”。每完成一单“生意”,他们便删除与肖某的聊天记录、客户联系方式等信息。过程中,杨某、欧阳某的社交软件账号多次被平台封杀,但二人更换账号后继续交易。

1月10日,陈某发现在某投资平台线下充值55万元的U币账户无法提现,也联系不到承兑人,他意识到被骗,向宜昌警方报案。警方经过调查确认,陈某下载的投资平台是一款由犯罪分子“引流”到境外诈骗集团的虚假平台。随后,警方在某机场将欧阳某抓获,在其背包中起获他刚从一被害人处取得的30万元现金。根据欧阳某交代,同一天,杨某落网。2月9日,肖某也被抓获。

“经查,仅一周时间内,肖某、杨某、欧阳某便从多名被害人处取走被骗资金共计172万元,共非法获利6.5万元。”承办检察官说。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点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肖某、杨某、欧阳某明知是违法所得资金仍帮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3人结伙作案,是共同犯罪。8月,点军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肖某、杨某、欧阳某提起公诉。

11月中旬,法院经过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肖某、杨某、欧阳某三年四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处3万元到1.5万元不等罚金,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承办检察官提醒,任何要求“线下现金交易”进行充值的投资平台,极有可能是诈骗。切勿轻信“高收益”承诺,在非官方应用商店下载、需通过特定链接访问的“投资”APP。投资理财时需保持理性,切实守护好个人财产安全。任何试图为犯罪资金“洗白”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