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强饲养的羊群。 (湖北日报通讯员供图)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升蕾、通讯员张玮、张运慧、杨彦华)夜幕降临,羊群入栏。田强倚靠在羊圈门口,看着吃饱喝足的羊儿,心情格外舒畅。“没花一分钱,还能领赔偿。”12月11日,看到3500元保险赔付到账,他难掩喜悦。
田强是保康县寺坪镇罗家湾村人,在外打工多年后,他瞅准家乡的好山好水,回乡养了170多只羊,一年收入数万元。
不久前,田强把羊群赶进山林吃草。突然,一阵羊儿的惨叫声传来,他心里一紧,急忙循声跑去。
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一群野猪正攻击羊群,几只小羊被咬得鲜血淋漓,其他羊受到惊吓,四散奔逃。
赶走野猪,看着奄奄一息的小羊,田强心疼不已。养羊1年多,他的羊群遭遇过多次野猪袭击。
“我们响应号召保护野生动物,但损失怎么处理?”为此,田强多次向保康县林业局反映情况。
和田强一样烦恼的,还有保康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负责人李宏山。
地处荆山主脉,作为“牡丹故里”“紫薇之乡”,保康是湖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该县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和环境整治,严厉打击盗猎行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断改善。
“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时有发生。”李宏山介绍,眼下全县野猪已近3万头,野生猕猴约500只。今年因野猪、猕猴受损的农作物面积超4000亩,100多头家畜被咬死咬伤,造成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在动物保护和群众利益之间,尽快找到平衡点。保康县林业局在襄阳率先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政府购买保险,为农户损失兜底。
今年9月30日,保康县林业局筹资12万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康支公司签订合同,补偿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单笔最高可赔200万元,累计赔偿600万元。
田强是该保险生效后的第一个受益者,从提出理赔申请到3500元赔款到账,只用5个工作日。田强心里踏实多了,正计划扩大养殖规模。
“野猪咬伤羊,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保康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保康县林业局副局长何继军介绍,目前全县收到野生动物肇事报案12起,全部赔付完成。“我们将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事后补偿与事前防控结合,做群众安心生产的坚实后盾。”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认为,通过“政府投保、保险理赔、群众受益”的模式,保康有效化解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财产权益之间的矛盾,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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