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宣判,黄某某、薛某、何某某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及拘役五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今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在钟祥与薛某合伙投资设立短视频引流窝点,购置数百部手机及短视频账号,并招募何某某等十余人担任引流员,系统实施“钓鱼”操作。该团伙利用“时间差”行骗:在彩票开奖前发布带有特定数字代码的短视频,伪装成预测信息;开奖后立即修改为实际中奖号码,制造“精准预测”假象。一旦有用户关注,引流员便私信发送“免费推荐、精准预测”等内容,诱导其关注诈骗分子指定公众号,进而落入后续骗局。
经查,今年4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共成功引流2000余名用户,部分受害者在关注公众号后遭受电信诈骗,最多损失达28万余元。黄某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雅丽 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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