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通讯员王南)12月27日,武汉市首个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试点项目“安欣幸福里”竣工交房,134户原居民彻底告别漏水墙裂的C级危房,住进“原拆原建”的崭新居所。这一试点的落地,让不少渴望住新房的市民格外关注:“我家的房子又旧又破,能不能改造?怎么改?要花多少钱?”
针对群众关心的城镇危旧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热点问题,近日,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城镇危旧房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一系列务实政策给出明确答案,为居民自主牵头改造危旧房绘制了清晰“路线图”。
哪些房子能改?明确“不安全、不成套”核心范围,按“留改拆建控”推进
《意见》划定,改造对象为城镇建成区内“不安全、不成套”的房屋。其中“不安全”指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房等设计标准偏低、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不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不成套”则是指国企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等建设年代较早,无厨房或厕所、无法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各市州将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城镇危旧房改造的范围,根据片区现状、存量资源、群众意愿等,按照“留、改、拆、建、控”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城镇危旧房自主更新。
改造怎么推进?五大步骤让居民全程做主
《意见》建立“居民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自主更新机制,明确五步实操流程,让居民全程参与决策:
1.成立实施主体:意愿集中的小区,居民代表可发起成立危旧房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如改造合作社),搭建沟通平台,牵头协商改造内容、方式、出资额度等;
2.提出改造申请:实施主体征求居民意见后,向所在地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提交申请,住建部门将优先支持居民意愿强烈、项目成熟度高的项目;
3.明确改造方案:实施主体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规划用地条件,结合政策支持,组织居民共商建设标准、出资比例、后期运营等细节,拟定改造方案;
4.确定市场主体:根据居民认可的方案,实施主体选择建设运营主体并签订协议,明确房屋分配、销售份额及责任义务;
5.实施改造运营:建设运营主体按规划和协议推进改造,建成后居民可按约定换购新房,新增房屋由建设运营主体对外销售或租赁。

五步改造危旧房。
钱从哪里来?多渠道共担减轻居民负担
资金方面,《意见》明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构建“业主自筹为主、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政策支持”的共担模式。项目可通过增建房屋出售(租赁)、配套设施长期运营收益弥补建设投入,不足部分由居民共同出资,确保项目资金平衡;政府则通过政策支持降低改造成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减轻居民经济压力。
有哪些政策支持?规划、土地、审批全流程保障
为破解改造难题,《意见》围绕规划、土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推出支持政策:规划上,改造项目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上,探索带方案委托交易、无土地交易等多样化模式,方便确定建设运营主体;审批环节也将优化流程,为自主更新项目开辟便捷通道,让改造推进更高效。
如果你家房屋符合“不安全、不成套”条件,且小区居民改造意愿集中,不妨联系所在社区或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了解政策详情、共商改造方案,自主推动居住环境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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