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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湖泊生态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19:4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威、徐久红)“现在湖水清了,高温天也闻不到臭味了,多亏检察官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近日,浠水县清泉镇翟铺村村民望着綦家湖的清澈湖面,向回访的检察官由衷赞叹。这一变化源于浠水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成功破解该湖养鸭污染难题的专项行动。

养鸭粪污染绿湖水

2024年上半年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綦家湖水质为劣Ⅴ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最高达11.6倍。浠水县检察院“蓝蓝青绿”生态公益诉讼团队在线索排查中发现,污染根源在于湖区周边规模化养鸭场的粪污处置不当——部分养殖户未配套污染处理设施,鸭粪及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湖中,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加剧,不仅破坏水生态,更影响周边千余名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湖泊投肥投粪养殖是水质恶化的关键诱因,必须及时介入阻断污染链条。”办案检察官陈君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养殖污染治理需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发力。

多部门共绘整改蓝图

为高效破解治理难题,浠水县检察院启动诉前磋商程序,召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及清泉镇政府召开专题磋商会议。会上,检察院出示水质监测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明确指出各单位监管职责,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养殖污染治理专业知识提出整改建议。

“我们建立‘清单化’整改机制,明确三方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监测执法,农业部门指导生态养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参会代表表示。经磋商达成一致后,检察机关当场送达《诉前磋商意见书》,细化整改时限与验收标准,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属地落实”的治理合力。

从源头阻断污染路径

磋商会后,多部门迅速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对湖区3家规模化养鸭场实施限期搬迁,对华某等散养户倾倒养殖废弃物行为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粪污—沼气池—有机肥”循环利用模式,指导养殖户建设标准化粪污处理设施;清泉镇组建巡查专班,建立“每日清理、每周巡查”制度,杜绝粪污直排隐患。

“现在鸭粪每天及时清运加工,既环保又能卖钱,比以前乱排强多了。”养殖户华某在整改后坦言,通过批评教育已深刻认识到污染危害。

公益保护见实效

近日,县检察院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回头看”,綦家湖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氨氮、总磷等指标已降至地表水Ⅳ类标准,昔日浑浊的湖面重现碧波。“我们还推动建立跨界协同监测机制,联合周边村镇开展每月水质巡检,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办案检察官介绍。

“通过诉前磋商机制,既避免了诉讼程序的耗时耗力,又凝聚了行政机关治理合力,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志锋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公益诉讼监督,以“检察蓝”筑牢长江经济带浠水段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