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实习生谢圣阳)1月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大保护10年来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工作情况。

长江海事局一级巡视员张俊平介绍,通过系统施治,长江干线船舶污染防治取得关键进展。该局首创的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治理模式已全面推行,实现了年均约80万吨污染物接收处置,从根源上遏制了船舶对长江的水体污染。
据介绍,长江海事局推动的“零排放”治理,是一套涵盖储存、交付、监控环节的闭环系统。在储存端,对常年航行长江的 3.6万余艘次船舶的污水管路实施“铅封”,确保污染物“存得住、排不出”。在交付端,沿江布局了3300处固定接收设施与167艘移动接收船,让船舶“交得出、送得走”。在监管端,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行电子联单,对危险品船舶洗舱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了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该模式因成效显著,已作为“长江方案”向全国其他内河水域推广。
法治是长江大保护的根本保障。长江海事局积极宣贯《长江保护法》,协同司法机关建立执法司法联动与会商机制。同时,推动沿江省市加快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目前安徽、重庆、湖北等地条例已颁布实施,江西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长江干线重点水域即将实现立法全覆盖。通过联合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严格执法,有力震慑了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
海事部门充分发挥全线管理优势,主动调整宜昌中华鲟、铜陵淡水豚等珍稀水生生物核心栖息地的船舶停泊与作业规则,通过限速、禁航等措施减少干扰。严格履行“十年禁渔”责任,会同渔政、公安组建特编执法船队,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此外,还协同地方政府清理非法码头1488座,拆解“三无”船舶122艘,并查获非法采砂船400余艘,有效遏制了破坏岸线与水生态的乱象。
面对长江在建新能源船舶已达476艘的迅猛发展态势,长江海事局提前介入,从规划、规范、服务多方入手。通过参与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检验指南、全程监督建造、推动补能网络建设、规范船员培训等措施,为新能源船舶提供全链条海事服务。同时,大力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助力长江航运绿色低碳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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