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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法院打击拒执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20:4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思)近日,团风法院执行局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实现国家级、省级荣誉“双丰收”。

郑某与张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郑某组织工人承建某工程。工程完工后,张某一直拖欠部分劳务费未予支付。郑某遂向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张某向郑某支付工程劳务费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面对法院的多次传唤调查,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亦拒绝申报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其仍无悔改之意,于拘留期满后继续采取拒接电话、拒回信息、避而不见的方式刻意逃避执行。同时,法院发现,申请执行人郑某及30余名工友因张某欠薪,生活处境非常艰难:工友易某因女儿长年瘫痪在床,急需这笔薪水维系全家基本生计;郑某经济条件本就拮据,在先行垫付部分劳务费给困难工友后,自身家庭生活开支亦陷入窘境。

为切实化解申请执行人及相关群体面临的困境,执行法院进一步拓宽调查维度,通过分析其此前交易流水、调查其日常活动轨迹,结合其他掌握的线索,发现张某在其本人微信账户被冻结后,转而利用刚成年儿子的身份信息注册并实际控制新微信账户,持续进行大额资金收支,流水远超其此前声称的“无收入”状况,且账户中存在多笔单次千元以上高消费记录,证明其具备履行生效判决的经济能力。张某通过借用近亲属身份隐匿收入来源、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拒不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逃避执行、对抗司法的意图明显,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团风县法院遂依法将张某相关犯罪线索移送至团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下,张某主动履行10万元还款且就剩余部分与郑某达成执行和解,随后投案自首。团风县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

团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能,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强的团风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