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荆州快讯

《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3月5日起施行 聚焦油烟污染全链条治理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4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吴祺芸 通讯员 杨婕)《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5日起正式施行。2月26日,荆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精神进行全面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海介绍,餐饮油烟污染是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痛点,为解决部门职责不清、防治措施不力等问题,《条例》历经近四年调研、四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25年10月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同年11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条例》共二十四条,作为“小切口”立法,聚焦“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罚”四个核心问题,旨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守护“荆州蓝”。

针对餐饮经营选址这一源头问题,《条例》明确划出“红线”: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世清强调,违反选址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将由城管部门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提醒经营者务必依法选址,避免投资损失。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世勇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准入关口,已将经营范围细分为“产生油烟”和“不产生油烟”两类,通过书面告知、系统提示等方式强化前端引导,并对疑似不合规选址申请进行审慎审查。同时,每月将新设餐饮主体信息推送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与维护是防治关键。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副主任聂乾荣指出,凡是涉及煎、炒、炸等产生油烟的经营者,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净化设施,确保净化效率≥90%,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烧烤等重味业态还需加装除异味装置。城管部门将采取“人防+技防”模式进行重点监管。

为提高监管效能,《条例》提出建立油烟在线监测系统。陈世清介绍,荆州已初步建成在线监测平台,并接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对583家重点餐饮单位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下一步将分批推进扩面工作,实现重点管理区域“应装尽装”,并与城管、市监部门数据互通。针对经营者关心的成本问题,陈世清表示,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将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经营者仅需负责日常清洁维护,不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

针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条例》构建了“禁限管控+源头治理+执法保障”体系。政府将科学划定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和时段。在合规区域内,经营者须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净化设施。违规者将被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条例》主要设定了三类法律责任:违规选址、超标排放以及违规露天烧烤。聂乾荣表示,市城管执法委已启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将根据情节、后果、整改态度等因素细化标准。同时,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污染且主动整改的以教育为主,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

《条例》的施行事关荆州空气质量、公众健康和民生福祉,荆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联动,通过政策上门解读、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油烟污染防治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左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