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国倩)3月4日,武汉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幼儿园正式开学。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发布《2026年春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示》,明确全市中小学、中职及幼儿园收费规范,对违规收费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根据公示内容,2026年春季,武汉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为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一级至三级幼儿园依次为300元、270元、240元/生·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费、杂费,仅可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伙食费、教辅材料费等,且必须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普通高中方面,省级及市级示范高中学费标准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为630元/生·学期。
公告强调,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体现。公告明确要求,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其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合理确定,但也需做好公示工作,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允许搞‘下不为例’。”武汉市教育局与市发改委在公告中强调,将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办力度。为方便群众监督,两部门公布了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武汉市教育局027-65608550,武汉市发改委027-688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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