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刘怡 郑涢龙 周潇)近日,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猫粮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万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对其他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3月1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万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24年11月起,租用孝感市安陆市一处仓库,通过向S牌猫粮包装填充基础猫粮的方式制作假冒猫粮,后借助网络购物平台以商家代发的模式对外销售,制成的假冒猫粮由万某运至孝感市孝南区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发货。2025年1月至4月,万某将S牌猫粮交由李某制作,由李某在咸宁市租用两处仓库进行假冒猫粮的制作与存放,以上述相同的方式销售、发货。
在此期间,万某另外开发制售其他多个知名品牌的假冒猫粮,并雇请王某某、陈某某协助制作假冒猫粮。
2025年4月至5月,公安机关先后在孝感市孝南区、安陆市以及咸宁市多处仓库开展查处行动,现场查获多种品牌假冒猫粮1000余袋,以及大量假冒猫粮原材料和制假工具,成功斩断该跨区域制售假冒猫粮犯罪链条。
经查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万某、李某分别销售各类假冒猫粮4000余单、6000余单,现场查获的假冒猫粮及已销售假冒猫粮数额分别为60万余元、70万余元。经专业鉴定,上述涉案猫粮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大、涉及品牌多、覆盖区域广,严重侵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知情权,也扰乱了宠物食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案件移送至孝南区检察院后,办案团队高度重视,梳理出本案犯罪嫌疑人“制作—仓储—销售—发货”的制假售假完整链条,精准认定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和量刑情节。2025年8月25日,该院以万某、李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万某、李某等所有涉案人员均对制售假冒猫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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