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温珉玥)3月13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辖区内部分企业,针对此前发现的预付卡未备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在某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熟练地调出预付卡销售台账,显示购卡金额、实名登记等信息。酒店方表示,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后反而提升了消费者信任,办卡人数有所增加。
“经过专项整改,现在全市单用途卡备案企业已全部落实台账记录、限额发行、实名登记等制度。企业规范经营意识上来了,消费者投诉也比去年同期少了。”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几个月前还处于“监管盲区”的预付卡业务,如今已全部纳入规范管理。
2025年8月,丹江口市检察院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预付卡领域进行专项排查时,通过将市商务局的预付卡备案信息、企业经营信息与资金存管数据进行比对碰撞,系统清晰地提示,辖区内部分企业在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未办理预付卡登记。
“预付卡虽小,却关乎大民生。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便捷的支付工具,也可能是‘跑路’风险的导火索;对于规范经营的商家而言,无序发卡则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搅局者’。”办案检察官认为这不仅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如何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佳治理效果?该院决定启动磋商程序,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共商解决方案。
检察官介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商务部门主管,是指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内兑付的预付凭证。按照规定,预收资金余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应在开展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商务部门对预付卡发行及使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
2025年8月21日,该院向市商务局发出磋商函,通报了大数据排查发现的部分未备案企业线索,建议其加强对预付卡备案制度的落实,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树立规范经营意识,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5年8月22日至31日,该院联合市商务局启动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中,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向企业负责人讲解未备案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以及损害消费者权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普法融入监管。
2025年9月11日,部分未备案企业全部完成了备案登记。同时,通过此次“检查-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市商务局对全市30余家单用途卡发卡企业进行了“全面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当前,湖北省检察机关正深入开展“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该案的办理,是公益诉讼检察推动预付卡领域治理的生动实践。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弘杰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并建议商务部门探索建立预付卡资金存管预警机制,努力让“预付款”真正成为“放心款”,助力辖区消费市场更加规范、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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