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谢佳妮)3月27日上午9时,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长宪法宣誓仪式,何静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何静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宪法宣誓仪式进行现场监督。
受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的委托,副主任陈涛主持宪法宣誓仪式,他指出,希望何静同志及近两年新提拔、新入职干警牢记誓言、践行承诺,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全体干警要以宣誓为契机,增强宪法意识,聚焦五大专项、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支点建设,为争当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排头兵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检察长任职宪法宣誓是彰显宪法权威、落实依宪治国的重要实践,它明确检察权源于人民、源于宪法,这既是法定程序的庄严履行,更是思想灵魂的法治洗礼。通过仪式,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励大家以更加坚定的法治信仰、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以检察担当服务咸安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长治久安。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四级调研员徐炎良、区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晏鹏、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陈剑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谢云龙,及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近两年新提拔、新入职干警共同见证了此次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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