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蔡蕾) 4月21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会上透露的一个信息引人关注:腾讯、拜耳制药等国内外头部企业,纷纷选择来湖北打知识产权官司。
为什么会这样?数据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2025年,湖北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7894件,同比增长24.7%。其中,涉及人工智能、数据权益、平台责任、医药等前沿领域的新类型案件有2456件,同比增加27.6%。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说,案件数量和类型,与湖北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第7、中部第1的地位是匹配的。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刘建新说,省高院已经出台了一份专门意见,目标很明确:把司法保护嵌入科技创新的每个环节,为湖北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支撑。

“过期”专利也能获得奖励
这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里,一起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纠纷案尤为引人关注。
肖某与一家研究院因职务发明奖励报酬产生纠纷。按常理,专利过期了,似乎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法院没有这么判。
武汉市中院知产庭法官周元在发布会上解释了这一判决背后的逻辑:“如果一项核心技术在专利有效期届满之后,还在后续的生产经营、甚至最后的清算变现中持续发挥作用,那发明人就有权利分享后续的收益。”
换句话说,法院打破了“只有专利有效期内才能主张权利”的老观念。专利作价投资拿到的股权,最后清算变现的钱,发明人也能参与分配。这个判例的目的很直接:让科研人员感受到,从事长周期、高价值的研发,回报是有保障的。
为数据、短视频等新业态划定“红线”
针对数字经济领域频发的数据爬取、短视频去水印等新型纠纷,湖北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明确了司法边界。
武汉市中院知产庭法官左菁在解读典型案例时指出,判断数据获取是否正当,要看几个方面:是否突破了技术措施?是否违反了平台协议?是否将他人数据进行“实质性替代”使用,直接损害原经营者的商业利益?法院在审理中注重区分原始数据与衍生数据,评估实质性投入,力求在数据流通与权益保护间实现平衡。
而在一起侵害短视频平台技术保护措施案中,有人专门开发工具,帮助用户去除短视频平台的水印,绕过下载限制。
法院明确,平台为保护原创所设置的水印、禁止下载等技术措施受法律保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庭长吴国阳强调:“司法否定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以侵害权益、扰乱秩序为代价的逐利性技术滥用。”
这意味着,技术创新可以,但不能以破坏他人原创保护机制为代价来获利。这个案子最终认定,提供去水印服务,即使打着“满足用户需求”的旗号,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严保护”导向:惩罚性赔偿案件增多
发布会上还透露了一组数字:2025年,湖北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案件有13件,比前一年增加4件。虽然绝对数不算大,但这个趋势很明显——司法正在让恶意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
与此同时,全省已在各个高新技术园区设立了1027家知识产权保护站。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人员有318人,其中近三分之一拥有硕士以上学位。
刘建新表示,下一步,湖北法院将持续深耕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以精准高效司法护航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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